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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五四”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9浏览量:来源:

各基层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强化建设,从严治团,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传承“五四精神”,争做新时代“六有”大学生,积极投身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建设国内一流独立学院的生动实践中。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和展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大一(2018级)、大二(2017级)、大三(2016级)、建筑系大四(2015级)团支部及学生,院系学生组织及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及成员。

 

二、评选类型

为保证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逐级创建与培育,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五四表彰各类奖项设置原则上与上级团组织保持一致。

(一)先进集体

1.活力团支部

2.红旗团支部

3.先进系团总支

4.先进系学生会

5.优秀学生社团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团干部(300名)

2.优秀团员(312名)

3.十佳团支部书记

4. 学生活动先进个人

5. 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6.优秀团学工作指导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活力团支部

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聚焦思想引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参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

(2)组织基础好。组织设置规范,班子健全团结,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各项基础团务,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3)工作效果好。开展一项以上与申报类别一致的特色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总结形成工作案例。积极参加院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探索班团一体化建设,服务团员青年工作成效明显,得到支部同学高度认可。

(4)学风建设好。团支部学风建设有制度,学习氛围浓厚,学生学习目标明确,学生到课率良好。

(5)获得红旗团支部称号的集体不再参评活力团支部。

 

2.红旗团支部、先进系团总支、先进系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

评选标准按照院团委相关文件执行。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团干部

分为最美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两个类别。最美团支书即各基层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包括班委会委员、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以上类别由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院团委予以评选。

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道德品行优秀。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3)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一年级上学期加权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无挂科现象,二、三、四年级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50%或较上一学年进步20%,无违纪现象,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测标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活动,全面发展,创先争优。

(4)本职工作过硬。最美团支部书记须工作扎实,组织团支委积极参加院团委组织的团务技能大赛且成绩优秀,所在团支部须申报五四评选中的活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须团务扎实,按时保质完成院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带领学生社团积极响应学院团委工作号召,在学习、科技、文体、实践等方面活跃校园文化,所在社团积极申报优秀学生社团。

(5)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团员意识,带头认真参加“三会两制一课”、“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和学院团委组织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主题活动。

(6)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一年级在班级内满半年即可),任职期间,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严于律己,能够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深入同学,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能够积极解决同学们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前两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等级均为优。

(7)对取得突出成绩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基层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可直接选报。

2.优秀团员

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道德品行优秀。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3)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一年级上学期加权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且无挂科现象,二、三、四年级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40%或较上一学年进步20%,无违纪现象,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测标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活动,全面发展,争做先锋。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认真参加“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和学校团委组织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主题活动。

(5)团员意识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很好地发挥了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同学,热爱集体,自觉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支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级学生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前两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0分。

(6)对取得突出成绩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基层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可直接选报。

3.“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3)在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作能力,前两学期干部考核等级均为“优”且荣获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

(4)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团结协作,能够与班委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团支部凝聚力强,支部活动能够紧紧围绕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主题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有特色、有内涵、有重点。能够积极主动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所在团支部荣获本年度“活力团支部”或“红旗团支部”。

4.“学生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院系团学组织、社团、文体队伍的工作人员,工作上任劳任怨、组织能力强,成绩突出;学生个人,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成绩的取得做出重要贡献。前两学期干部考核等级均为“优”。

(3)一年级上学期加权成绩排名在班级2/3以内;二、三、四年级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2/3以内。

5. “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评选范围为各社团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满一年(一年级满半年即可),在任期内能主动积极为社团发展作贡献,能积极开展社员思想教育工作,组织社员大胆开展有益于社员成长发展的健康活动,为社员服务。积极完成社团联合会和所在社团安排的各项工作。

(3)一年级上学期加权成绩排名在班级2/3以内;二、三、四年级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2/3以内。

6.优秀团学指导教师

专职团干部或对团学工作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工作中对学生给予关心指导的优秀教师

(1)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立德树人,深受学生爱戴。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心系广大团员青年,为团员青年讲团课,深入团支部开展调研,对团员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做好团队规划,设计好团队互动内容、方式和目标,定期给所带组织、团队进行培训指导。

(5)指导相关团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获得一定奖项者优先。

四、评选方法

(一)先进集体

1.“活力团支部” 评选方法

由各团支部申报,班主任提名,团总支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2.“红旗团支部”评选方法

由“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申报,院团委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3.“先进系团总支” “先进系学生会” 评选方法

由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申报,院团委、院学生会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4. 优秀学生社团

由学院各注册社团申报,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二)优秀个人

1.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方法

以团支部为单位,由班主任公开组织评选;在院系任职的学生干部由相应学生组织负责评选。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方法

以团支部为单位,由班主任公开组织评选。

3. “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方法

由各团支部书记申报,班主任提名,院团委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4.“学生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方法

由各学生组织提名,院团委、院学生会组织评选。

5.“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法

以社团为单位报名,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

6.“优秀团学工作指导教师”评选方法

由院团委推荐审核。

(三)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基层团学组织评选后,报院团委审核,学院批准。

五、申报材料要求

各班主任、各学生组织根据文件要求及名额分配进行评选,分类填写表彰推荐表(在通知栏内下载),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院团委(虎峪校区办公楼团委421,孝义校区团委224)。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并将汇总后的推荐结果以电子版形式于2019年4月22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院团委邮箱xiandaikejituanwei@126.com。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地组织好本次评选,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宁缺勿滥。

2、推荐工作须经过民主程序,在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3、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必须如实、认真、全面填写,内容不能遗漏。

4、推荐材料延误报送时间的,一律不予补评。

5、评选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须及时与院团委沟通。

共青团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2019年五四表彰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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