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录用人员:
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现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录用人员请于7月16日上午9:00至人事财务部(509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2.办理入职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人事财务部提交入职材料,包括:
(1)职工信息登记表;(人事财务部领取,现场填写)
(2)履历表;(人事财务部领取,现场填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时还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补交);
(5)学历、学位认证(从学信网打印即可,本科研究生都需要打印交回);
(6)近期一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二寸红底照片一张;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张(同底照片电子版)。
(7)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3.在人事财务部开具工作介绍信,到应聘部门报到,正式入职,进入试用期。工作介绍信开具时间即为起薪时间。
4.自入职起两个月内,持劳务派遣单位介绍信将个人档案材料落户至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并将档案管理通知单交回学院人事财务部。个人社保和公积金转移至劳务派遣单位(山西聚仁合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办理转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5.自入职报到起一月内,劳务派遣单位将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合同期四年,自入职报到时算起,试用期六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自行承担。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规定解除。最晚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须解除,并提交解除协议。
7.户籍转移不作要求。
8.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特殊情况者须书面报告学院相关部门,并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到岗时间。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两周。
人事财务部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