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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五四”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5浏览量:来源:

各基层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

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团员青年弘扬五四精神,担当使命、成长成才,激励全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大一(2015级)、大二(2014级)、大三(2013级)、建筑系大四(2012级)团支部及学生,院系学生组织及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及成员。

二、评选类型

本次评选类型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学生活动先进个人、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团支部、红旗团

支部、先进系团总支、先进系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

三、评选标准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

⑴、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⑵、学习刻苦,成绩优秀。院级推荐标准:一年级,第一学期获一等奖学金。二、三、四年级,前两学期获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校级推荐标准:二、三、四年级,前两学期获两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参加校级以上科技竞赛活动成绩优异者。

⑶、团员意识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很好地发挥了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关心同学,热爱集体,自觉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支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级学生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前两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0分。

⑷、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⑸、对取得突出成绩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基层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可直接选报。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

⑴、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⑵、学习刻苦,成绩优良,院级推荐标准:一年级,第一学期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二、三、四年级,前两学期获两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校级标准:二、三、四年级,前两学期获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参加校级以上科技竞赛活动成绩优异者。

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一年级满半年),任职期间,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严于律己,能够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深入同学,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能够积极解决同学们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前两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等级均为优。

⑷、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⑸、对取得突出成绩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基层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可直接选报。

3、“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标准

⑴、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⑵、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⑶、在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作能力,前两学期干部考核等级均为“优”且荣获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

⑷、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团结协作,能够与班委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团支部凝聚力强,支部活动能够紧紧围绕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主题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有特色、有内涵、有重点。能够积极主动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⑸、所在团支部荣获本年度“先进团支部”或“红旗团支部”。

4、“学生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⑴、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⑵、院系团学组织、社团、文体队伍的工作人员,工作上任劳任怨、组织能力强,成绩突出;学生个人,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成绩的取得做出重要贡献。前两学期干部考核等级均为“优”。

⑶、上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2/3以内。

5、“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⑴、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⑵、评选范围为各社团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满一年(一年级满半年),在任期内能主动积极为社团发展作贡献,能积极开展社员思想教育工作,组织社员大胆开展有益于社员成长发展的健康活动,为社员服务。积极完成社团联合会和所在社团安排的各项工作。

⑶、上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2/3以内。

6、“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⑴、组织建设完善。班子整齐、制度健全,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

⑵、支委团结协作,能够与班委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凝聚力强,受到支部成员的拥护。支部成员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⑶、学风、班风良好。支部成员学习勤奋,平均成绩高,所属宿舍卫生状况良好。

⑷、工作务实创新。能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特色活动并在院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体现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7、红旗团支部、先进系团总支、先进系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标准按照院团委相关文件执行。

四、评选方法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方法

以团支部为单位,由班主任公开组织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方法

以团支部为单位,由班主任公开组织评选;在院系任职的学生干部由相应学生组织负责评选。

3、“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方法

由各团支部书记申报,班主任提名,院团委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4、“学生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方法

由各学生组织提名,院团委、院学生会组织评选。

5、“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法

以社团为单位报名,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

6、“先进团支部”评选方法

由各团支部申报,班主任提名,团总支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7、“红旗团支部”评选方法

由“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申报,院团委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8、“先进系团总支”“先进系学生会”评选方法

由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申报,院团委、院学生会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9、“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方法

由学院各注册社团申报,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答辩,并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评选。

10、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基层团学组织评选后,报院团委审核,学院批准。

五、时间要求

1、评选阶段:(四月十八日至四月二十二日)

班主任、各学生组织根据文件要求及名额分配进行评选,分类填写表彰推荐表(在通知栏内下载)并将汇总后的推荐结果以电子版形式在四月二十二日17:00前发送到xiandaikejituanwei@126.com。

2、审核阶段:(四月二十三日至四月二十四日)

院团委根据上报情况,进行审核。

3、公示阶段:(四月二十五日至四月二十七日)

4、表彰阶段:(五月)

七、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本次评选,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宁缺勿滥。

2、推荐工作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在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3、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必须如实、认真、全面填写,内容不能遗漏。

4、推荐材料延误报送时间的,一律不予补评。

5、评选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须及时与院团委沟通。

 

共青团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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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五四”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2016年“五四”先进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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