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3] 53号)精神,我省将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6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领会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3] 53号)精神,严格把握申请条件为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016届毕业生。
二、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参看附件。
三、各班主任报送的材料
1、申请人材料:
(1)家庭成员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见,审核后返还原件)。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有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并出具户口本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证明要填写齐全,并明确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直系关系)(见附件1) ;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文件命名:学校+学院+姓名,如: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张三)。
2、班主任汇总材料:
(1)《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注意:开户行要具体到支行,名称要规范,否则无法打款。
(2)申请人的材料1份,请各班主任将每个申请人的材料按《申请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顺序整理装订,并将低保证原件夹于材料中(不装订),最后按《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排序后,报送虎峪校区办公楼学工部411室。同时将《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和《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2057238746@qq.com。
四、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要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宣传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
2、各班主任要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和材料收集工作,于4月27日上午12:00前将初审结果报送虎峪校区办公楼学工部411室,并于5月3日至5日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学校的举报电话为:6018563,举报邮箱为:2057238746@163.com。
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中心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