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网上派遣信息核对时间为6月4日—6月10日,请毕业生登陆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个人界面核对信息,如有问题请向学院学工部就业工作办公室反映。
一、单位名称:以“协议书”上的单位公章为准。如用人单位要求派至分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市场的以单位函件为准。回生源地毕业生的单位名称以生源地政策为准。
二、单位所在地:(系统中显示为“毕业生户籍迁入地”)核对以协议书“单位地址”为准。回生源地毕业生以系统中的生源地信息为准。标准为:xx省xx市(县);不需填写具体地址、派出所等信息。
注:“毕业生户籍迁入地”必须与单位地址一致,如明确要将户籍从学校迁回生源地,单位必须出具“同意证明”,学生填写《回生源地申请书》,材料统一交至学院,报到证方可派回生源地,户口、档案统一迁回生源地。
三、手续不全:手续不全的毕业生在派遣材料齐全后才可派遣。所有信息核对需要材料齐全后以协议书和单位出具的材料为准。派遣信息核对问题请各学院统一出表(从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可以导出表格),并加盖公章,于6月11日报送招就处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基本信息核对:
如姓名、性别、生源地等信息有误,请直接联系教务处(办公主楼428室)。
五、档案转寄地址核对说明:
如档案转寄地址有误,请到学院学工部就业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学院统一上报至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进行修改。
注:“档案转寄地址”指能接受机要的单位名称,如“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只需输入“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即可,而对于档案转寄地址中的重复信息或具体地址可不用修改。
六、户口迁入地信息核对说明:
户口迁入地信息以省—市(县)—单位名称为准,其他信息可不做修改。(注:太原市需填写到具体派出所名称)。如户口迁入地信息有问题,请本人到保卫处户证科更改。
毕业生在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请注意:
1、如“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有误,请先登陆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核对,如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同样有误,请学院统一报送至招就处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更改;如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信息正确、但户口迁移证上有误,请本人联系保卫处户证科更改。
2、如其他信息有误,请本人联系保卫处户证科更改。
学工部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