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教职工私家车需要消防灭火器进行登记的通知 时间:2014-02-27浏览量:来源: 为保证教职工私家车的消防安全,有备无患,院工会与市政安消防科刘根旺警官联系,有需要消防设备的同志请到本部门登记,统一交钱到院党政办雷老师处,电话:6534500,办理截止日期:2014年3月5日,灭火器保证质量,绿色环保,规格如下: 容量(升) 颜色 价格(元) 保质期(年) 备注 1 不锈钢 215 3 推荐使用 2 绿色 195 3 3 绿色 165 3 院工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