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的阶段性基础或专业技术训练,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检查过程。为加强课程设计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目的和要求
1. 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正确的设计思想,科学的研究办法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2. 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及工作能力,独立检索资料、阅读文献、综合分析、理论计算、工程制图、使用计算机、数据及文字处理等能力。
3. 培养学生掌握一定的基本技能及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基本知识。通过课程设计过程,使学生掌握设计方法及步骤,得到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的初步锻炼。
二、 选题
1. 课程设计选题,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提倡结合科研、生产实际进行选题。
2. 设计课程分量和难度要适当,保证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工作量饱满。
3. 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后,经系主任审查批准后实施。
三、 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 课程设计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各系应选派讲师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确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2. 每位指导教师每门课程设计指导学生总量一般不超过1个自然班,特殊情况经教务教学部批准可指导2个自然班,不允许超过2个自然班。
3. 凡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设计,都必须制定相应的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内容;课程设计名称;课程设计学分与周数;课程设计开课单位;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及基本教学要求;课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安排;课程设计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课程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等。
4. 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学院指定的任务书表格,在设计前下达给学生,任务书应明确提出设计题目、涉及内容及基本要求。
5. 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注重教学育人,坚持教学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指导方法上,应立足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6. 指导教师应考核学生的出勤情况,定期指导并督查学生课程设计工作进度及质量。
7.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认真审查学生书面成果与实验资料;结合学生表现做出设计鉴定。
8. 根据平时考核、答辩情况、设计说明书和图纸情况确定学生成绩,对课程设计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四、 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 尊敬老师,虚心接受指导。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注意培养自己的工程意识。
2. 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课程设计。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如因事、因病不能到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擅自不到者,均按旷课论。
3. 掌握课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概念清楚,计算正确,设计合理,数据可靠,程序运行良好,图纸(图表)符合标准,说明书撰写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4. 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爱护学院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搞好环境卫生,保证环境整洁、卫生、文明、安静。
五、 成绩评定
1. 课程设计成绩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设计成果及答辩情况确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2. 课程设计时间为1周的,成绩评定时,要对每个学生有简单的提问或口试程序。课程设计时间为2周及以上的,成绩评定前,要组织学生进行设计答辩。
3. 课程设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为不及格:
(1) 课程设计过程中工作态度不认真、纪律松懈,缺勤累计超过三分之一;
(2) 课程设计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如抄袭他人成果、盗用他人数据等;
(3) 课程设计有原则性错误;
(4) 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
4. 课程设计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做课程设计,重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课程设计学分。
六、 资料保存及其他
1. 课程设计完成后,学生要按规定顺序(封面任务书设计说明书图纸)对设计文件进行装订(A3以上图纸可不装订,另附)。
2. 课程设计说明书等档案材料应由学院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离校后三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说明书保存期限可适当延长。
3. 各系可根据本办法,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 课程设计的知识产权或专利归学院所有,若使用或发表,外围买球app十大平台必须为第一署名单位。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教学部负责解释。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