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及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由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协商确定,本学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考试采取撰写课程学习体会、笔试(开卷)两种方式综合进行。
1. 学习体会。分值占40%。
通过一学期的学习,结合实际,认真撰写本课程的学习体会心得,要求在16开纸上认真手写,不能打印,字数在2000字左右,时间要求在第15周末前完成。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好本班同学的学习及撰写,按要求及时完成作业任务,以班为单位收齐并排序,务必于第16周星期三(12月16日)上午统一交到中区文法学院法学系邓论教研室。
2. 考试部分。分值占60%。
考试题型为论述题,共四小题。考试内容覆盖教材第8、9、10、11、15章课后复习思考题,包括讲授内容和自修部分内容。
本课程使用统一教学大纲和教材,实行统一命题,试卷按照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第14周星期一(11月30日)上午9:00——12:00,各班班长到长风校区教学主楼一层传达室统一领取,第16周星期三(12月16日)上午统一交回到中区文法学院法学系邓论教研室。
3.考试时间、地点:第14~16周自行安排。
4.不详之处请与各班课程代课教师联系。
文法学院法学系邓论教研室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