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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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设机构岗位核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6浏览量:来源:党政办公室

学院各部门:

当前学院内设机构已经调整,各部门负责人也已完成选任。为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和运行机制,根据学院机构和人员调整整体安排,决定对内设机构工作岗位全面重新核定,具体办法及要求如下。

一、核定范围

此次核定岗位的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纪委综合室、党建工作部、宣传信息部、学生工作部、教务教学部、人事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就业创业服务部、档案室、院工会、团委。孝义校区留守办公室作为临时机构不核定工作岗位,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人员上岗。

此次内设机构核定的所有岗位均为管理服务岗位。

原外聘、返聘人员工作岗位也纳入此次核定范围。

二、核定原则

(一)岗位设置科学合理

根据学院过渡期办学承担的任务和运行实际,结合转设以后学院教职工构成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工作岗位,既要满足工作业务需要,也要统筹考虑人员安置实际困难。

(二)工作调整平稳有序

在岗位核定过程中,要注重岗位重配、功能优化、流程改造,保证学院教学、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工作过渡。

(三) 制度落实及时完善

要加强学院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适应过渡期办学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三、核定程序

(一)各部门分别制订各自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业务范围和工作要求。制订部门工作职责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要认真听取分管院领导的意见,做到任务明确、边界清晰,各部门间工作范围和业务不交叉、不重叠,不留空白、无缝衔接。完成时间:2月17日。

(二)各部门对照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强度和任务大小,结合业务分块和工作流程,按照一岗一人、业务饱满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本部门所有工作岗位。制订各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明确基本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含部门负责人岗位)在充分听取分管院领导的意见后连同部门工作职责报党政办公室。完成时间:2月20日。

(三)学院召开党委会,审核确定各部门提交的部门工作职责、各工作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完成时间:2月22日。

(四)岗位核定工作由各部门主要(或第一)负责人组织实施,要召开部务会议共同研究、民主决策,同时可听取目前在岗人员的意见。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工作时限范围内圆满完成岗位全面重新核定任务,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张寒啸

电  话:0351-6018021

邮  箱:3713038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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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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